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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是婚姻的死敌,很多婚姻都是因为一方出轨,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那么,在一方出轨后另一方要求离婚,能够多分财产吗?
一、掌握婚外情证据,可以多分财产吗?
在离婚中,有些当事人会不顾一切,甚至不惜付出高昂代价去调查婚外情证据,以为这样可以使得她(他)在(诉讼)离婚的时候多分得财产,甚至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其实,这是离婚中最常见的对法律的误解。
司法实践中的婚外情为三种情况:
1.偶尔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即一般性的出轨。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配偶者与其他人同居”。
3.涉及重婚的,包括事实重婚和法律重婚。
那么,在哪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或者不分给对方财产呢?
只有一种情况下才可以让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那就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而对于上述婚外情的三种情况,并不属于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
也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