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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父亲可能会获得抚养权,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无法与子女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在决定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因素。
如果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且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这些因素可能会被优先考虑。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这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那么这也是可以被准许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总的来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问题。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考虑,尽力为他们创造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双方也应该尊重彼此的权益,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妥善处理抚养问题。